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有关规,现将《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锅炉“煤改气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锅炉“煤改气”项目
建设单位: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等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19年6月13日-2019年7月3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王会斌 电话:13279623282
附件1:
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锅炉“煤改气”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